中国体育彩票江苏省手机即开趣味台球游戏规则

  • 发布时间: 2015-12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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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 总 则

 

第一条 根据《彩票管理条例》、《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、《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》(财综〔2012〕102号)、《电话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综〔2014〕15号)等有关规定,制定本规则。

第二条 中国体育彩票江苏省手机即开趣味台球(以下简称趣味台球)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中体彩中心)发行和组织销售,由经财政部批准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(以下称相关省级体彩机构)在所辖区域内销售。

第三条 趣味台球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,通过手机客户端方式销售。

第四条 趣味台球实行自愿购买,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。

第五条 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兑付奖金。

 

第二章 投 注

 

第六条 购买趣味台球时,购买者应当首先注册开设投注账户,方可进行投注。购买者预先将账户资金按1元=100分的比例换算为相应游戏积分,但只有在游戏积分使用后方为有效投注。

第七条 投注后,进入积分累积游戏过程。在该过程中,每次游戏使用游戏积分最低10分,最高1000分。

第八条 使用积分后,系统在5×5的方形区域内随机派发相应数量的图案,图案分为5种普通图案(黄球、红球、绿球、蓝球、紫球)和1种特殊图案(黑球)。

第九条 若出现5个及以上相连(上下相连或左右相连)的相同普通图案组合,即可获得相应游戏积分。同时,系统自动生成新的图案,直至不再形成5个及以上相连的相同普通图案组合。

第十条 在游戏中随机出现特殊图案,累积得到20个特殊图案后,积分累积游戏过程结束。结束后,根据所得游戏积分进入不同级别的开奖环节“花式撞球”。

 

第三章 设 奖

 

第十一条 趣味台球按销售额的65%、12%、23%分别计提彩票奖金、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。

第十二条 趣味台球设累积奖和固定奖。累积奖为浮动奖,按投注金额的 5%累积设立。

第十三条 根据本场游戏所得游戏积分不同,设置不同奖级。各奖级对应奖金见下表:

趣味台球.jpg

 

第四章 开 奖

 

第十四条 在开奖环节“花式撞球”游戏过程中,设有6个彩球和6个袋口。

第十五条 由白球同时撞击6个彩球,由进入袋口的彩球数量作为本次游戏的开奖结果。

 

第五章 中 奖

 

第十六条 根据积分累积游戏过程结束后获得的游戏积分,选择对应奖级,并按等比例换算为对应的中奖奖金。中奖奖金不足0.01元时按0.01元计算。

第十七条  在开奖环节完成“花式撞球”游戏后,根据进入袋口的彩球数量,对照奖级表获得相应的中奖奖金。

第十八条 购买者在投注过程中,一次使用100积分及以上,且中出21个及以上相连的相同普通图案,本次游戏即可中得当前时刻的累积奖。累积奖封顶30万元人民币。累计奖中奖后,不影响游戏正常进行。

第十九条 若购买者在游戏中途停止,可选择退出或保留游戏。若选择退出游戏,即视为自愿放弃当前游戏进度,包括已获得的本场积分、特殊图案数量,若此刻已获得累积奖,则单独对累积奖予以兑奖。若选择保留游戏,或因软件硬件故障、通讯线路故障等原因造成未完成游戏的,系统将保留当前游戏进度,包括已获得的本场获得积分、特殊图案数量、累积奖。购买者可在即日起30天内返回游戏继续进行。如超过30天,视为自愿选择退出游戏,按退出游戏进行相应处理。

第二十条 投注、开奖及中奖信息,以彩票销售系统中心数据机房存储的数据为准。

 

第六章 兑 奖

 

第二十一条 单注中奖金额在一万元(含)人民币以下的,于开奖当日由系统自动转至中奖者投注账户中。

第二十二条 单注中奖金额超过一万元人民币的,中奖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到相关省级体彩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兑奖手续。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,由相关省级体彩机构代扣代缴。兑奖有效期为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,逾期未兑奖视为弃奖,弃奖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。

 

第七章 附 则

 

第二十三条 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。